〈如何處理教會中的衝突〉
于宏潔弟兄 04/28/02
(一)「衝突」的定義
─由於不同(看法、喜好、利害)而產生 “敵對性”的對抗和傷害
(二)「衝突」發生常見的原因
(1)
意見/看法/做法/性格…的不同
(2)
相處上,人際關係上出問題
(3)
分門結黨 ─ 小組與小組間,部門與部門間….
(4)
喜好和利害上的衝突
(5)
舊造生命不受約束,己的高抬
(6)
其它
(三)對「衝突」的發生與處理該有的認識
(1)彼此有不同是必然的,但卻要避免「衝突」
─ 羅12:18 “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合睦”
(2)「衝突」雖然是免不了的,但仍是不該有的
─ 正如 “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,但絆倒人的有禍了”(太18:7)
(3)「衝突」的處理 –
“Care Enough To Confront”
(a)要及時,不可拖延,以免擴大或公開化
(b)要主動,不可逃避(太5:23-24),以免惡化
(c)準確的掌握事實,並根據事實來處理
─要對事不對人,不可個人化,成為人身攻擊或是背後批評論斷
(d)避免偏離主題,產生新的衝突
(e)所有敵對的成份或造成對教會的傷害,都需求神、求人寬恕
(f)防止衝突造成對教會的傷害是每一位肢體的責任 ─ 尤其是長執同工們
(四)教會中「衝突」的處理
(A)對的人
(1)需有上頭來的智慧
─ “唯獨從上頭來的智慧,先是清潔,後是和平,溫良….並且使人和平…”(雅各3:17-18)
(2)需要平衡:要有光,也要有愛(有知識和見識的愛)
─愛是根基,光是原則
─愛是態度,光是指引
─在愛中包容,接納,在光中悔改,順服
(B)對的方式 ─ 馬太福音十八章15-17 的處理原則
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、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、指出他的錯來.他若聽你、
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。他若不聽、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、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、句
句都可定準。若是不聽他們、就告訴教會.若是不聽教會、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