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VCA 矽谷基督徒聚會
2008年 新年特會
『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們』
貳:蒙召成為屬天
- 與天發生密切關係
(一) 屬天不只是說到「地位」與「境界」,也說到「生命」與「性質」
-「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,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。…又叫我們與基
督耶穌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天上」(弗3:6)
(二)屬天呼召的偉大意義
(1)與三一神的聯合
(a)與神的性情有份
- Partakers of His divine nature (彼後1:4)
(b)與基督有份 - Partakers of Christ (來3:14)
(c)與聖靈有份 - Partakers of the Holy Spirit (來6:4)
(2)有份於神永遠的旨意 (來3:1)
- 不只「萬物是因
神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」(啟4:11) ,祂又「…以聖召召我
們,…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」(提後 1:9) ,「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;
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。」(羅 8:30)
(3)承受產業與應許(弗3:6, 西1:12)
-「…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」 (西1:12) ,且「同蒙應許」」 (弗3:6)
(三)成為一般「自天而來,為天而活, 向天而去」的屬天子民
v「自天而來」─ 屬天的生命:我們都是「從神生的」 (約1:13)
v 「為天而活」─ 屬天的生活:我們都是「同蒙天召的」 (來3:1)
v「向天而去」─ 屬天的標竿:我們都是一起邁向「天上的耶路撒冷」,
那「更美、屬天的家鄉」 (來 12:22, 11:16)